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裁员,是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作出的符合市场规律的决定,不在劳动法维权范围。 为了规避赔偿,公司要裁员,通常都采取调整岗位或其他更极端的方式,逼迫或诱导员工自己提出辞职,因为调岗不在劳动法控制范围,公司不首先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法获得赔偿,这是很无奈的事,员工只能在辞职和接受现实两方面进行选择,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不过依据劳动法,员工不满调岗决定,有三次依法要求再次调岗的机会,你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再次做出调整,不过如何做调整还是单位说了算,也就是给单位添点堵而已,不会产生质的改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