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带哪些证件才可以起诉 |
释义 | 起诉离婚时必须要提供的书面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 涉及到身份证地址与住所地不一致、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话,可能要提供:原告或被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等。 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孩子抚养费的依据等。 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主张财产权利的相关证据、夫妻共同或个人债务的证据等。 一、法院立案程序是什么? (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 第二步,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全部资料均应提供A4纸格式) (1)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①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②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③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亦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结婚证、结婚申请书复印件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二、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不受此限制。另外,不能协商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起诉离婚时,应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 2、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3、有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4、共同债权债务的证据。 任何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外情况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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