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换签主体 |
释义 | 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由子公司变成母公司合理吗 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合同的主体由母公司变成子公司是不合理的。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职工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1、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没有作为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可以直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则只是受用人单位的委托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为劳动者和分公司所属的公司集团。 2、只有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才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被调往这样的分公司的被调往子公司。 3、新单位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工龄重新计算。若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工龄连续计算。若与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情形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把两个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但若原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4、被调往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的,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履行的主体并未发生变更,仍然是劳动者和公司集团。劳动者的工龄连续计算,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也是按照连续计算的工作年限计算。 三、公司法人变更是否需要给员工赔偿 无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还是投资人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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