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西临洮县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定西临洮县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6月3日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二、定西临洮县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办理地点 临洮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临洮县洮阳镇秦汉北路6号) 三、定西临洮县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受理条件 1.取得本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3.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4.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6.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和健康条件。 7.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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