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些部门负责?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以及行政体制的相关知识。医学会的鉴定是否偏向医院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再次鉴定和司法鉴定的流程和条件也需要了解。 法律分析 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包括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 一、医学会做鉴定会不会偏向医院呢?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如果你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应当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对两次鉴定都不服,并有证据能够推翻鉴定结论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书的同时递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有的法院会支持。 二、行政体制是什么 行政体制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制度的总称;是国家政治体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类型包括:行政权力体制,主要有三权分立制、议行合一制、军政合一制、政教合一制、党政合一制等;政府首脑体制,分为一元制、二元制、多元制;中央政府体制;行政区划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拓展延伸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可以这样: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结语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法院递交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司法鉴定。行政体制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制度的总称,是国家政治体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行政权力体制、政府首脑体制和行政区划体制等。行政区划包括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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