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将多地方重复参保行为定为需要清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第四款 有序清理重复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