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还款;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两笔;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证已办出;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四)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六)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七)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贷款用途为购房的,所购买的房屋必须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八)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共同借款人应当为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十一)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本市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市公积金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买房有几种方式? 1、商业贷款 商贷买二手房在所有贷款方式中是最为方便的,因而广受欢迎,需要到银行办理资金监管和贷款申请。 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缴税前一个工作日要做资金监管,资金监管的金额是网签价减去贷款金额。 贷款申请: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工作人员会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审批通过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后买卖双方及银行工作人员到房地产交易所,凭首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按揭申请审查承诺函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2、公积金贷款 与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目前在3.25%。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依旧上浮10%,即基准利率的1.1倍,即3.575%。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还应在缴存方面满足市管和国管核心规定的要求。 3、组合贷款 由于北京房价高,大部分城区二手房总价都高于100万,所以购房者需要申请公积金和商业的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按照惯例较低首付取公贷和商贷两者之高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商业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住房储蓄贷款 住房储蓄贷款就是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合约,定好存款额、存款期限、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当购房人在该银行存款期满后,则可按照相应额度和定好的利率进行贷款购房。这在国内是引入国际做法。 住房储蓄贷款目前国内只有重庆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可以实现,利率为3.3%,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并且利率恒定不变。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公积金贷款工资证明是需要去工作单位去开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门负责。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已经处于理智状态,或者刚去新公司不久,这样的情况下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你的贷款请求的。所以想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在贷款之前好不要轻易换工作。 对于像个体户这样无法开具工资证明的,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并一个银行流水做还款能力辅助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