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1、需要到税务局缴纳税费的时候,税费方面双方都是有费用的,需要出售房屋的一方如果享受了政策,基本就没有需要其他的什么费用了,就算需要缴纳其他的费用,数目也是比较少的。 2、需要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双方需要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还要携带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例如单身证明或是结婚证等,还有购房合同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 3、如果需要手续都办理完毕以后,需要等到领证的时间一到,需要购房的一方拿着自己的相关证件就可以领证了。 4、如果需要二手房房产证过户之前,需要进行房产交易的双方在合法的条件下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备案以后,双方开始进行房产过户手续。 5、需要进行房产交易登记以后,会进行网签,以前都是签书面合同,现在一般都实行网签了,不仅我们方便管理查询,需要房产交易的双方也节省了等待的时间,我们需要在网签后按照排号的日期,我们需要进行房产交易的下一步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有关规定,购买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买卖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其中售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