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 |
释义 |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一、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哪些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全部债务时,保证人要为其偿还全部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已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 一、担保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没有不良债务等。 二、担保人的权利包括: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保证人还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依法履行了保证的义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3、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综上所述,担保方的责任和义务有,担保方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有偿还债权的义务,但对于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来进行执行;如果担保方归还了这笔债权,那么保证人也是有权利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二、代偿后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保证人代偿后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代偿就有权进行追偿; 《民法典》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借款担保人诉讼时效 借款担保人诉讼时效为三年。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担保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除非主债务人同意给付。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三年内行使,同时要受到主债务的诉讼时效的限制。追偿权的诉讼时效也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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