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2、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体要件,本罪客体要件为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4、客观要件,本罪客观要件为违反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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