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谁来承担 |
释义 | 劳务派遣单位应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因为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本质上是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单位还应承担劳动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还有其他义务,包括告知劳动者相关规定、提供培训、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协助处理劳动纠纷。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承担。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本质上是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一、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谁来承担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是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真正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除非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并经劳动者确认的除外。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被派遣的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人员,虽然从事的工作是用工单位的具体工作,但是从法律关系上讲,被派遣的劳动者是受劳务派遣单位的委托,替劳务派遣单位完成其对用工单位的劳务服务义务。因此从本质上讲,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其从事的工作内容仍然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义务。 二、劳动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谁来负责承担 劳动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由劳动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结语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劳动派遣单位承担,因为被派遣的劳动者是为劳务派遣单位工作,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还有其他义务,如告知劳动者相关规定、提供培训、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等。劳务派遣单位应积极履行这些义务,同时协助处理劳动纠纷,确保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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