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及病历等相关资料 4.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凭证 5.招商信诺提醒您,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6.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另外,有了总费用清单,不必再提供日费用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