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案件如何认定是虚假 |
释义 |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有借条就一定可以打赢官司吗? 不一定。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在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的同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付款项,不采取直接交付现金的支付方式,保留支付凭证,以免因借款人耍赖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最新欠债不还怎么办 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诉讼等方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民间借贷的认定标准 民间借贷的认定需要符合以下要件: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2、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3、主体要件,借贷的主体不属于经批准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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