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公司的责任划分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 2、特殊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有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