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如果未共同生活或未登记结婚手续,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也包括因婚前财产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具体情况需酌情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属于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则可以退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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