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应该给谁 |
释义 | 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该给出卖人。征收房屋时房屋已经进行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房屋征收部门仍应当对房屋出卖人给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的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一、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拆迁赔偿标准: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在国有土地上征收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可以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时,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因房屋征收而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二、国企企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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