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不接会怎么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传票不接收的,法院会将传票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与签收传票同样的法律效力。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一、离婚判决书一方不领取 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审理完毕之后法院下达离婚判决书,如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判决书下达之后15天之内提出上诉,判决就合法生效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二、公告送达是什么意思 公告送达是指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被送达人。法院可以将通知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和被送达人原籍地,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三、受送达人是哪一方的 受送达人是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对象,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同受送达人也不同。比如送达的是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受送达人就是被告;如果送达的是答辩状,受送达人就是原告。 在中国,经司法机关制作,用以证明业已进行送达行为及其结果的诉讼文书,叫做送达证书,或称送达回证。 相关法律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 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签名。 送达回证应记载的事项是: 1、进行送达的司法机关的名称; 2、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 3、应送达的诉讼文书; 4、送达处所及送达时间; 5、送达方式(包括必要的经过或原因); 6、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受托送达人以及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在留置送达时,还须记录前述内容。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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