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吴忠市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吴忠市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节选) (一)统一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发生变更的,要修订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并重新备案……。 (二)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材料:……企业年金备案所需材料,是根据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终止企业年金计划等四种情形,分别提出的具体内容要求。 (三)明确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地:……中央所属大型企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区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吴忠市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受理条件 企业年金方案初次备案 三、吴忠市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办理地点 吴忠市政务大厅一楼(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31路、34路、3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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