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申请撤诉被准许后,重新再起诉,法院能受理,但是离婚案件再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是离婚案件,原告撤诉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 一、起诉离婚撤诉以后可以再起诉吗 离婚案件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和好后还能不能再起诉 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和好后是可以再起诉离婚的。 但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所以,原告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继续起诉离婚。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离婚程序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