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迁回原籍 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是最常见的做法,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迁回原籍唯一条件就是需要原户口所在地(原村集体)同意迁回。 迁回办理流程为:首先拿 离婚证 到原居住地申请户口迁回;然后拿到落户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并归还现居住地集体所有物(比如,农村 集体土地 );最后带着相关材料到原居住地办理落户迁入手续。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地区迁回原籍一定要注意土地和 宅基地 的分配和归还问题,不要在没有得到原居住地迁入许可之前就退出现居住地,小心两头空。 2、另立门户 另立门户一般常见于一线城市,即使在 离婚 后户口从外地迁来的一方仍是希望把户口留在当地的。但我国各个城市想要另立户口都是各有各的标准,一般来说,想要另立门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达到一 定金 额的存款、或者稳定的收入等。达到当地另立门户标准的,直接带上 法院判决书 或离婚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3、 再婚 后迁走 如果离婚后应迁走的一方(一般为女方)近期内有再婚打算的,就不用先迁回原地再迁到再婚处那么麻烦,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到再婚对象所在地。迁移流程为:向迁入地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比如离婚证明及 结婚证 明,以及当地户口迁入的其他条件证明;得到许可后向先居住地申请迁出;最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