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患一旦签订了和解协议,一方又反悔的,反悔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另一方当事人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双方不可再更改,只能按照协议书履行。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