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广告罪追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虚假广告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5、造成人身伤残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虚假宣传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虚假宣传和诈骗的区别如下: 1、虚假宣传与诈骗侵犯的对象不同。前者侵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者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 2、虚假宣传与诈骗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利用广告作为虚假宣传的具体手段,后者是利用隐瞒真实现象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3、虚假宣传与诈骗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后者是一般主体。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与实际内容不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者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诈骗是指以使人误解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因他人故意的错误陈述和认知错误而表达意思,构成因欺诈而造成的民事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