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产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一、父母继承房子是夫妻共有吗 继承父母的房子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若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继承财产等购买的房屋,则生育共同所有,若为一方人身损害赔偿金、一方的婚前财产所购买的房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如何进行的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予分割。(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且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六)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七)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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