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拖欠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问题: 第一,主动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协商,询问其拖欠工程费用的原因,共同制定对策,私下协商解决。 第二,可以到仲裁机关要求仲裁,仲裁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是有效要回工程款的一大途径。 第三,到法院起诉。 在某些方面,起诉仍然是要回工程款的最有效途径,也是最合理合法的途径。 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