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当事人一方面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当事人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到仲裁程序当中。凡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名义参加到仲裁程序中的,例如仲裁代理人等都不是仲裁当事人。 2、与可仲裁的民事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3、受仲裁裁决的约束,正是由于仲裁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和介于仲裁程序并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为解决争议而由仲裁机构作出的对权利与义务的确认即仲裁裁决,对当事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当事人特征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 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 姓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第一,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第二,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第三,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消费者有哪些法律特征? 1、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包括两类:一是物质资料的消费,如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物质消费;二是精神消费,如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费。 2、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商品。 (1)商品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经过加工制作,也不管其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 (2)服务,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可供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1)维权于商品的消费,即购买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费,也包括购买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购买的商品。 (2)关于服务的消费,不仅包括自己付费自己接受服务,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费自己接受服务。不论是商品的消费还是服务的消费,只要其有偿获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 4、消费者的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1)生活消费主要是公民个人(含家庭)的消费,而且对公民个人的生活消费是保护的重点。 (2)但是,生活消费还包括单位的生活消费,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单位购买生活资料最后都是由个人使用,有些单位还为个人进行生活消费而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5、作为一个真正的消费者,必须要符合上述规定的四种特征,否则的话就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消费者,那么在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不能按照消费者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 中国宪法的特征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特征有: 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消费者是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消费者的生活消费包括两类:一是物质资料的消费,如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的物质消费;二是精神消费,如旅游、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费。 2、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商品。 (1)商品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商品,不管其是否经过加工制作,也不管其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 (2)服务,指的是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的可供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 3、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1)维权于商品的消费,即购买和使用商品,既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用于自身的消费,也包括购买商品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购买的商品。 (2)关于服务的消费,不仅包括自己付费自己接受服务,而且也包括他人付费自己接受服务。不论是商品的消费还是服务的消费,只要其有偿获得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是用于生活消费,就属于消费者。 4、消费者的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1)生活消费主要是公民个人(含家庭)的消费,而且对公民个人的生活消费是保护的重点。 (2)但是,生活消费还包括单位的生活消费,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单位购买生活资料最后都是由个人使用,有些单位还为个人进行生活消费而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5、作为一个真正的消费者,必须要符合上述规定的四种特征,否则的话就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消费者,那么在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不能按照消费者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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