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书面证据如何追讨债务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如果债务人没有归还借款,而债权人没有借条,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追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归还借款,可以尝试找证人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或者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另外,债权人也可以自愿写下欠条。我国对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而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证据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原件或者原物,但有特定情况下可以除外。 法律分析 如果债务人没有归还借款,而债权人没有借条,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追偿债务。 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只要证人是与债权、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证据的。 2、没有借条还可以在吹还债务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 3、还有一种就是让债权人自愿写下欠条,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因为它本身就不想还债。 二、我国对于债务纠纷的解决途径的规定 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那么如何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呢?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三、我国对证据的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结语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追偿债务,如申请支付令等。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但要注意时间短、见效快。同时,我国对证据的规定也要了解,避免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出现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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