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处罚 |
释义 |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处罚与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后果严重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者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此相比,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违反的规章制度以及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场合有所不同。确定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前提是严格依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只有违反规定才可能构成该罪。 法律分析 一、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如何处罚 1、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后果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中生产、作业的职工;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则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 2、违反的规章制度不尽相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违反的主要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章制度;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所违反的规章制度仅限于有关爆炸性、易燃性、易爆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 3、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场合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作业活动中;而危险物品肇事罪则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 在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这一客观特征时,必须严格依照有关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才能作出正确的认定。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就有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即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结语 危险物品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处罚。若后果严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后果特别严重,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并涉及造成死亡或重伤、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应立案追诉。危险物品肇事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犯罪主体、违反规章制度和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场合等方面有所区别。在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时,必须严格依照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进行判断,只有违反规定才能构成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