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建设用地有年限吗 |
释义 |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的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仓储用地50年;(六)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所以,国有建设用地是有年限限制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多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出租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租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租,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出租的期限不能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民法典规定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多少年限 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