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是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为事实上的重婚。证明重婚的证据一般包括:重婚者的结婚证、能够证明重婚者对外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证人证言、重婚者与他人生育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采取了规避法律的方式,在与他人婚外同居时,既不去登记结婚,也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针对这种情况,《婚姻法》特别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事实上的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属于《刑法》予以处罚的范围,而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行为。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一般包括:证人证言、悔过书、承诺书、视频、照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