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撤诉的危害: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没有判离,原告未上诉的,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才能重新起诉。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了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