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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了家属什么时候能见
释义
    在刑事拘留期间,亲属一般不能会见嫌疑人。但可以委托辩护人会见。
    根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拘留案件流程: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刑事拘留的条件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
    1、涉嫌犯罪且可能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2、涉嫌犯罪且可能会销毁、伪造证据或者威胁、贿赂证人、骚扰、打击报复证人、受害人、举报人、鉴定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
    3、涉嫌犯罪且可能会继续犯罪或者危害社会治安;
    4、其他需要刑事拘留的情形。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依法审查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确保侦查工作的进行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等行为,采取的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强制措施之一,也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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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3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