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3、写遗嘱草稿,遗嘱人不能书写遗嘱或者书写困难的,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申请遗嘱公证的公民,应当亲自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遗嘱人住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