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人资金损失谁来赔偿 |
释义 |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确定债权,按清偿顺序进行赔偿。 一、公司破产后欠债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后会成立清算组清偿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组经过清算后会用清算所得的财产来偿还公司的欠债。 公司进行清算后,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然后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二、企业清算流程是什么 企业清算流程是公司在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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