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出院时医药费应该给谁?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应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保管医药费发票。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机动车一方应要求医院凭预缴款凭证结算费用。同时,机动车一方应收管住院费用清单和医药费发票,如有需要,可复印病历卡并让对方签字后交还。如果病人已经支付了部分费用,机动车一方应直接支付对方缴纳的金额。在医药费支付问题上,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应避免与病人或其家属产生矛盾。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谁支付就医费用,谁保管医药费发票。 1.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一般都是需要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如果,机动车是负责垫付医院的医药费预先缴纳的,那么,这个预缴款凭证一定会在预缴者手上,在病人即将要办理出院手续前,机动车一方可以明确要求医院办理出院手续时候,一定要凭这个才可以结算。(当然,一般情况下一般的医院都是这样操作的)2.办理出院手续时候,注意要把住院费用清单和医药费发票由机动车一方收管,当然,病人可能还会发生再次到医院进行相关的检查或者就医,所以,可以把病历卡在复印并且对方签字说明以后,给对方暂时保管;也可以不给对方,让对方再次就医时候重新申领一份病历卡的。 3.如果,事故中就医费用比较高,在机动车一方没有及时缴费的情况下,病人也缴纳了一部分费用,那么,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机动车一方在收管医药费发票时候,把对方缴纳发部分金额直接支付给对方。 4.医药费只是事故损失的部分费用,所以,既然是全部责任,在医药费的支付问题上,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千万不要和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产生矛盾。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出院时医药费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出院时的医药费通常由保险公司赔偿。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若对方全责,您作为受害者有权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并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保险公司会根据您的索赔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会承担您的医药费用。然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保险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保险代理人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交通事故中,谁支付就医费用,谁保管医药费发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通常需要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用。如果机动车一方预先垫付了医院的费用,那么在办理出院手续时,一定要凭借预缴款凭证结算。此外,机动车一方还应注意保管住院费用清单和医药费发票。如果事故中的医药费用较高且机动车一方未及时缴费,病人已经支付了一部分费用,机动车一方应直接支付对方缴纳的剩余金额。在医药费的支付问题上,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应避免与病人或其家属产生矛盾。如果对方全责,通常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因地区和保险合同条款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代理人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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