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监护人应具备哪些资格? |
释义 |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姐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有争议时,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禁治产人、被判刑的人、破产人、外国人和法人不能担任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其法定监护人顺序为父母、配偶、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监护人,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监护人。 法律分析 一、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指哪些人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 (1)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 (2)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 (3)破产人。 (4)外国人。 (5)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 目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了监护人制度。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一般是指年龄尚未达到18周岁的孩子,其法定监护人通常为其父母。而对于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通常是其配偶,若没有配偶的,则由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监护人,而其成年子女则为第三顺序监护人。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若父母无监护能力,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可担任监护人,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时,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禁治产人、破产人、外国人和法人一般不得担任监护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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