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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丢失后如何办理补办手续?
释义
    身份证丢失需补办,需提供遗失报告、户口本和照片。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填写申请表并确认信息。办理时间一般为60天,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天。急需使用身份证者可申请临时身份证。补办费用为每证20元,遗失补办为每证40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一、身份证掉了去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遗失报告,并有派出所挂失登记记录;
    2、户口本;
    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两张
    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二代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二、补办身份证多久能拿到新的身份证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补办身份证需准备遗失报告、户口本、照片等材料。及时携带户口本到公安分局进行申报,经核对确认签字后,办理补证手续。根据规定,补办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期限为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三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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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1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