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市结婚证办理地点 |
释义 | 本文详细阐述了太原市办理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和办理流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提交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办理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二寸彩照、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因私出境人员的 法律分析 一、太原市结婚证办理地点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办理材料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结语 太原市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交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办理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二寸彩照、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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