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了继父扶养的孩子还可以继承生父生母财产吗? |
释义 | 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能继承生父的财产,只要生父有遗嘱写明子女继承遗产,或者未留有遗嘱,且子女未丧失继承权的,则子女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孩子继承养父的财产还能继承生父的财产吗? 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能继承生父的财产,只要生父有遗嘱写明子女继承遗产,或者未留有遗嘱,且子女未丧失继承权的,则子女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孩子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能继承生父的财产吗? 子女继承了养父的财产还能继承生父的财产,只要生父有遗嘱写明子女继承遗产,或者未留有遗嘱,且子女未丧失继承权的,则子女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独生子女时代将超生孩子的出生关系转到亲戚名下,将来这个孩子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有法定继承权吗个孩子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有法定继承权吗? 孩子只要出生就享有继承权,不论几岁孩子都能够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被别人收养的子女是否还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房产 在我国若是养子女被收养后,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养子女能继承生父母房产;同时,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送养的孩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条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生父母可以将孩子过继亲戚吗? 当事人过继孩子给亲戚的行为合法。只要亲戚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送养人和作为收养人的亲戚也有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过继手续,那么亲戚就可以合法收养孩子,并且与孩子之间形成了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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