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由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用于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和求职登记。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必须提供的文件。两者的区别在于离职证明表示员工自主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哪种证明,都表示与原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影响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有了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离职证明。 一般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只是双方协议,表示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均无异议,可以证明你已经离职,但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就是离职证明),是个人档案中必须的资料,有统一的格式标准。《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等于离职证明吗 离职证明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因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文本。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后,离职证明是必需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只是双方协议,并不能等同于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个人档案中必须的资料,有统一的格式标准。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求职登记的凭证。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在于补偿责任和解除方式。无论是哪种证明,都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不影响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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