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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如何办理
释义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1、登记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2、受理。3、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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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