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个人的子女入学应当依据其本人资格条件,职务犯罪定罪不应影响其子女入学。 法律依据: 1.《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的方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依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教育教学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犯罪分子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应当受到责任追究或者刑事处罚,但是情节严重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被判处刑罚,或者被开除公职,其子女不得因此受到歧视。” 因此,职务犯罪定罪不应成为个人子女入学的障碍,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依据学生的本人资格条件进行录取和安排教育教学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