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愿意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派出所不给开伤情鉴定委托书怎么办 派出所不给开伤情鉴定委托书可以自己找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伤情鉴定标准 伤情鉴定标准: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伤情鉴定是等医院出诊断报告了公安局根据诊断报告才出委托书去做吗? 伤情鉴定,无须办案人员全程陪同,但须持办案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是人身伤害案件,应到公安机关内设的刑事技术室(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相关法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伤情鉴定是否等待医院出具诊断报告,公安局根据诊断报告出具委托书? 法律分析:首先是需要派出所给医院出证明,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然后在就医时注意让主治医生在病历本上填写诊断病历,最后派出所持聘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带伤者去司法鉴定部门对伤情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鉴定结果派出所拿走就没消息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意见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我建议你直接找到办案民警询问,如果是轻微伤,那么派出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如果是轻伤,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直诉嫌疑人。如果是重伤,就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 《民事诉讼法》第76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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