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南宁市乡村户口,户口还和爸妈一起,现在要分户,自己立一本户口,该要怎样办? |
释义 | 浙江省离婚后,户口迁移规定:有合法住所的迁至住所,无合法住所的可迁至亲友家庭户口,无处投靠的可迁至社区集体户。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限定(试行)》,失去房屋所有权、征地、单位不存在或带家人等情况,应将户口迁出现住址。 法律分析 具体应当询问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能够迁往认可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限定(试行)》限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能够迁往认可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由,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由,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人员的; (四)其他按限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南宁市乡村户口的分户手续? 办理南宁市乡村户口的分户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户口迁移申请表等。 2.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分户手续。 3.填写申请表: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证件复印件。 4.缴费:根据当地规定,缴纳相关手续费用。 5.等待审批: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 6.领取新的户口本:审批通过后,前往户籍管理部门领取新的户口本。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您能正确地办理南宁市乡村户口的分户手续。 结语 根据浙江省的户口迁移规定,离婚后,应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如果没有合法固定住所,可以迁往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或者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具体办理南宁市乡村户口的分户手续,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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