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即破产程序开始,所有债权都必须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而清偿的原则是:同一顺序的所有债权人地位平等,按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应当如何申报债权 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要在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三十日内,或者自清算组成立公告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债权要如何处理,债权人和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但需要注意,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是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新破产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有力约束有哪些? 新破产法6月1日起施行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门槛降低,又不需要交纳费用,无形中便多了一个可以随时让债务人破产的有力武器。 1、债权人的有力武器 债务人,限于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法人。债权人则没有限制,可以是任何人。 2、看紧债务人财产 第一,当债务人主要财产被用于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只有申请债务人破产,才有可能参与该主要财产的分配; 其二,当债务人有逃债行为时,债权人只有申请债务人破产,才有可能追回债务人逃逸财产并参与其分配。 破产企业发生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企业破产债权债务应当清算后按照清偿顺序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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