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需要向看守所或拘留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律师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案件受理通知书、律师工作证等。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申请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向看守所或者拘留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律师的身份证明和执业证书,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律师工作证等有关材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代理案件时,应当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关提交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提出意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律师执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期间,应随身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并按照规定佩戴律师工作证,接受有关机关和当事人的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