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二审是否还开庭 1、对于刑事案件二审的情形,并不一律不开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开庭审理。 2、另外,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法院还没到开庭时间就打电话给我,去了才说开庭 具体是什么案件 审判人员是否需要回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需要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是否可以要求侦查员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如果侦查员满足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回避情形的,是可以要求侦查员回避。 什么是回避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该内容由 文永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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