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改法人代表,股东不签字怎么办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不签字,只要在股东会中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形成有效的变更决议,当事人可以依据该决议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属于变更公司章程事项,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风险提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因此股东若要罢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组织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有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因此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依职权罢免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由股东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且应依法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公司的债务由谁承担? 法人代表发生变更,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承担。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1、公司遇债务问题如果不合理解决,将有可能会对公司信誉造成损失。2、遇到公司债务问题,建议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3、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向法院起诉是最后也是最强制有效的措施。4、还需要注意民事诉讼中权利人主张权利能够得到保护的有效期限为3年,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法人代表吗 可以变更。变更手续如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四、国、地税变更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发生变更,对公司债务承担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法人代表发生变更,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承担。法人代表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样变更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于种种目的,不同意更换法定代表人,甚至利用手中的职权阻碍作出变更决议,或者拒绝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对此,《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变更决议,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议签署。2、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企业出资人作出变更决定。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可以由拟任法定代表人根据变更决定签署。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怎么办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当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 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 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