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2、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风险提示: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物业公司应当注意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是否有相关物业费的约定,注意区别权利主张对象。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