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征地补偿方案是否可以与当地政府协商? |
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征地拆迁条例》,开发商在征地拆迁时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开发商和政府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商定补偿方案,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实行补偿,补偿应当合理,包括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树木、牲畜、农作物、设施等的补偿。” 2.《征地拆迁条例》第十二条:“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确认补偿标准和货币补偿方式等,签订补偿协议。”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支付或者拖欠土地补偿费用的,应当补偿并加倍支付补偿款;补偿不合理的,应当重新协商或者由有关部门调解。” 因此,开发商和政府可以协商制定征地补偿方案,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遵守公共利益原则,并按照协议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任何一方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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