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算强奸,属于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强制猥亵罪立案标准: 1、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2、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